尿素近十年來國家政策變遷
復合肥行業一直是影響糧食安全重要因素,一直享受著國家給予的種種優惠。然而近年來,隨著化肥行業中老復合肥生產廠家企業改革升級,新復合肥廠家入駐,形成產能嚴重過剩的局面,這也逐漸使得化肥的商品特殊性逐漸退去。紅四方市場中心主任說從近年國家對化肥行業的關稅、運輸、天然氣價格等政策改變也可以看出,復合肥也在逐步像普通商品靠攏。
下面是復合肥生產廠家紅四方市場中心總結近十年尿素關稅政策:
2004年 尿素產品暫停出口退稅政策
2005年 尿素出口采取了嚴格的限制措施,繼續對尿素暫停出口退稅。1月1日至3月31日,尿素定額征收每噸260元出口暫定關稅。6月1日至10月31日,尿素出口按30%征收關稅,11月1日至12月31日,按15%征收關稅。
2006年 尿素等3項化肥類產品的關稅配額稅率暫定為1%。
2007年 7月1日起,尿素不再享有出口退稅政策,同時征收出口關稅。2007年對尿素出口征收的是季節性暫定關稅,具體標準為1~9月按出口額的30%征收,10~12月按15%征收。
2008年 第一季度關稅按照30%征收,第二、三季度按35%征收,第四季度按25%征收;4月20日開始對尿素出口加征100%的特別關稅,9月1日開始又將特別關稅提高到150%,從12月1日開始,淡季關稅可低至10%。
2009年 旺季(2~6月,9月1日~11月15日)出口關稅為110%;淡季(1月、7~8月、11月16日~12月31日)出口化肥設定基準價格,淡季出口關稅由125%~185%降低為10%~110%。
2010年 尿素出口關稅實現旺淡季制,出口價格不高于基準價格,旺季稅率110%,淡季7%。
2011年 旺季(7~10月)稅率110%,淡季稅率7%,基準價格2100元/噸。
2012年 尿素出口關稅政策維持2011年淡旺季劃分及稅率,但明確說明計算稅率時的出口價格不含關稅。
2013年 尿素出口暫定稅率2%;旺季(1~6月,11月、12月)特別出口稅率為75%,尿素淡季出口基準價2260元/噸。尿素淡季出口關稅由7%下調至2%,淡季出口基準價上調160元至2260元/噸。
2014年 尿素淡季(7~10月)的出口暫定稅率為40元/噸;旺季的特別出口稅率為15%加上40元/噸。
2015年 尿素出口全年從量計征,稅額為80元/噸。
近十年來尿素政策一直飽受行業爭議,如今尿素政策“取消窗口期”已逐漸明晰。紅四方復合肥市場中心專家強調2014年年底國家財政部正是發布《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》。根據方案,2015年,尿素出口全年從量計征,稅額為80元/噸;磷銨出口全年從量計征,稅額為100元/噸;氮磷二元肥全年實行5%的出口關稅。硫酸鉀和其他氯化鉀全年實行600元/噸的出口關稅,各種品牌復合肥、其他礦物鉀肥及化學鉀肥全年實行30%的出口普關稅。
此次尿素出口政策調整,紅四方復合肥市場中心主任認為政策有利于公司產品出口。
細細思量近十年來尿素出口政策的變化,說明化肥行業正在逐漸走向市場化,而在這個進程中必然會經歷困境,我們有信心有能力相信我們能夠沖破黎明前的黑暗!
更多資訊信息請訪問紅四方復合肥官方網站或撥打熱線400-808-9515.